以案为镜知敬畏 以规明纪守正道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感
以案为镜知敬畏 以规明纪守正道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感
局机关党委 孟凡琦
自3月底全局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来,我们学习教育充实,从原原本本学到青年研讨学,从反面案例宣读学到警示教育分层学,能深刻地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明确指引,于我们而言,这既是约束,更是保护,能让我们时时记住自己的身份和使命。学习中,感受最深刻的是一幕幕警示教育画面,每个“落马”官员出镜诉罪,带给人的“后劲”很大,可以说“片中人”悔恨交加、“观片人”刻骨铭心。下面我就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水利系统反面案例学习来谈几点感悟。
一、以案说纪,严守八项规定精神明底线
可以说,腐化堕落往往源于小事小节的失守,违法犯罪大多肇事于破纪,我们联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作用发挥,以身边人身边案为例进行警示教育,能进一步明晰知规、守纪、懂法的重要性。
杨斌,市水利和湖泊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主要分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2024年7月被立案调查。在任期间,杨斌开始挣脱党纪党规的束缚,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觉得自己“被请吃饭很温暖”“吃点喝点拿点很正常”。加之局党组监督缺失,他利用职权为商人老板“行方便”“开绿灯”,无论是下沉调研、服务企业还是企业项目验收,事经他手,他都得捞一把“好处”,最终他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钱财200余次190余万元,很明显,他违反了八项规定精神中的“违规接受私款宴请”、“违规收送礼金”这两条,完全是目无法纪、为所欲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前不久,我局藕池所的党员干部宋万峰因参与聚众赌博被抓,可以说是在学习教育“高压线”下顶风作案,单位领导曾不止一次与他面对面谈心,苦口婆心摆出党纪法规,劝他迷途知返,但屡屡不改的他把逆耳忠言当作过堂风,最终“入局”落得回不了头的下场。
以上两个典型均反映出党员干部走上违纪违法的歧途,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心中没有规矩,行为就没有边界。如果他们能自觉熟悉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能常翻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能在被函询谈话中迷途知返,都不至于让私欲如洪水般突破底线,最后丢掉自由的城门。于党员干部而言,严守八项规定精神红线就是在贪与不贪间划清界限,绝不是嘴上说一说、笔下记一记,而是要要善于从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事实里深入剖析思想根源,分析病灶成因,透过现象看本质,最后回归到自省自警上来。
二、以案为鉴,明白是非得失“治未病”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的目的,就是使受教育者知道什么不能做,让侥幸观望者悬崖勒马、让违纪违法者迷途知返,就是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刻剖析根源、代价、危害,去起到”治病”“防病”效果。
杨斌从最开始的一两千块“小红包”到五万七万的“大红包”,温水煮青蛙般让他一直沉溺在金钱带来的成就感中,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是既当着官又发着财。原本即将退休的他最后一失足晚节不保、锒铛入狱,2023年11月,在他落马前九个月,杨斌出席州市直水利系统“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家风家教宣讲活动,并作主题发言。他说:“腐败不仅危害国家的利益,更能毁灭家庭的稳定和幸福。”最终一语成谶,美梦破灭。
还有公安县原县委政法委书记冯荆柯,在项目建设中收取商人老板送出的“辛苦费”,允许家属违规经营承包养猪场,这些早已让他突破了纪法红线,踏上了不归路。警示教育片中的他,忏悔撕心裂肺,自白懊悔万分,县里许多曾与他为同僚的领导、年轻干部观看到这里,如同猛击一掌、当头棒喝。没出事前他是单位同事眼中的劳模、县里群众口中的好官,出事后留下家中老人孩子无人照看,自己的大好前程尽毁,足以说明教训很惨痛,警示很深刻。
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问题能更加直观地感受到违规违纪行为给个人、家庭、单位和社会带来的巨大伤害,如果党员干部在参加警示教育时不把自己摆进去,就容易抱着“看客心态”,把自己当成“局外人”,我们除了在观看中“身临其境”外,还应做到:
要有“春江水暖鸭先知”的敏锐。从中央一年比一年的高压反腐态势上看,作风建设没有最严,只有更严,而开展警示教育就是一个抓作风的重要抓手,其目的在于纠偏党员干部价值观、权力观上的错误思想,使其遵规守纪做人干事。要在以案为镜对照中,敏锐察觉别人的教训不仅是故事,有可能同样的教育会在某天在自己身上“上演”,要直面视他病为己病,把头脑中不正确的“一闪念”“不经意”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在吃别人的“堑”中长自己的“智”。
要有“心存侥幸无出路”的觉悟。作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要心存侥幸,要始终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接受监督和约束,让心存侥幸的人感到震慑常在、不想不敢不做,让“梦中人”悬崖勒马、快快回头,才会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和幸福生活。
要有“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的决心。既然选择了吃公家饭,背靠的是党和人民,就当下定决心与不纯的人、不法的利做切割,不要被五光十色的外界表象、欲望所迷惑,不要被蝇头小利引诱,只有果断开口拒绝、干脆摆手摇头,才能让观望者不再犹豫,让侥幸者丢掉幻想,让投机者没有市场。
三、以案促改,增强干事创业“核动力”
学有所悟,而后笃行。以案说规、以案为镜让党员干部认识到遵守党纪党规是“毕生之学”,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带来了再学习再提升的契机,而以案促改意味着单位与个人得同时行动起来,如此这般,才能更触及每个人灵魂深处,强化自我约束,巩固全局清风正气的政治生态。
要抓准“案”这个基础。最近,中、省、市纪委监委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频次很高,在选择学习案例上,要注重选择水利系统、本地区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警示教育,要基于身边人、身边事在情感上、地域上的接近性,有现实针对性地学习剖析、检视整改,如本单位宋万峰案,这样才更容易触动党员干部心灵、强化震慑效应。
要把握“促”这个关键。结合当前的学习教育,联系单位实际,围绕关键岗位、关键环节,要深入查找、认真查摆本单位在责任落实、思想教育、监督约束、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加快整改力度,促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保持清醒头脑、清爽工作;将“以案促改”工作融入各项工作中,常态化开展廉政建设专项调研、明察暗访“四风”问题;开设以案促学线上专栏,多频次推送警示教育工作动态,形成宣传合力。
要注重“改”这个实效。紧紧围绕近年来全局出现的违纪违规案件,善于举一反三,查找类似问题,提前制定防止问题出现的措施,防微杜渐,切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做实做出成效;要对照案件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剔除“我没有任何问题”的思想误区,进行自我纠偏,无则强警醒,有则马上改;面对敷衍应付、整改措施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的个人或单位,要第一时间进行追责。
殷鉴不远,教训犹在眼前;警钟长鸣,方能行稳致远。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吹响了冲锋号,在号声中,每个党员都应做到:严以修身、严于律己,有病早治、无病早防,时刻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间,才不愧党员身份、不愧“干部”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