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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能
单位职能
(一)根据国家水利部批复的《荆江地区蓄滞洪区安全建设规划》对荆江分洪区、宛市扩大分洪区、虎西预备蓄洪区和人民大垸分洪区的分洪转移安置工程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二)认真贯彻落实《防洪法》、《湖北省分洪区安全建设与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和分洪方针,把分洪转移安置工程设施管理纳入法制管理轨道。
(三)负责分洪转移安置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各分蓄洪区分洪运用预案,认真做好年度分洪运用准备工作。
(四)研究制定单位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确保工程效益正常发挥。
(五)充分利用工程设施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水利经济,拓宽就业渠道,促进自身经济发展。
(六)负责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
(七)负责人事管理和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八)负责工会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九)负责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负责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
(十一)负责水政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承办省水利厅和荆州市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